(摘要)
为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推进“碧水蓝天工程”。加强和改进环境整治水平,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升我区形象和品位,根据市政府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纲要,区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至2008年6月底,对我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几大方面进行一次集中综合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绵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为指导,以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为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奋力赶超、重振雄风”的工作思路,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理顺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审美水平,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创造一个优美、舒适、有序、文明的人居环境。 二、整治要求 必须坚持步调一致、重点突出、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部门配合与全民参与相结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坚持标准、坚持原则,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以区爱卫会牵头组织负总责。市政公用局、环卫处、市容队、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交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本部门的整治方案,各负其责、统一行动,见成果、见实效。真正把环境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的长效管理轨道。 三、时间安排 本次综合整治从2007年12月底开始到2008年6月底结束,2008年6月底全面验收。 四、整治范围 四大路口,各主要交通干道(同云路、同浑路、大运路、大张路、北环路、泉落路)西三环西侧、御河南北路、云冈广场、万寿路、五一街、十七个城中村、三十二个城市周边村。 五、整治内容 (一)市容市貌 1、整顿标准 总的要求是:主干道坚决取缔,次干道严格控制,小街小巷整治规范。 ①、坚决取缔主干道两侧所有的马路市场、马路仓库、马路工厂。 ②、取缔乱停乱放、乱搭乱建。 ③、清理户外野广告。 ④、规范道边经营行为,严禁占道经营。 ⑤、清理路边收废品、洗车门店,规劝其另择地域合法经营。 对违反上述五条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此项整顿由市容中队负责。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配合。 (二)整治环境卫生 按照责权统一、条块结合、规范服务、强化监管的原则,各责任单位在加强各主要干道、主要地段的清扫、清运,保洁的基础上,要对一些难点问题和卫生死角进行重点整治,如:城中村、城乡结合部。 1、整治标准 ①、大道、街道、绿地洁净,无废弃堆积物,无烟带、果皮、低屑、塑料袋,无砖块、沙石,无污泥、积水,无人畜粪便。 ②、严禁清扫人员将垃圾倾倒在绿化带,扫入下水井及路旁排水沟或堆放在路面。 ③、主次干道小雪后24小时清理完毕;中雪后3天做到;大雪后7天做到。路面垃圾、杂物发现40分钟后清理完毕。 ④、果皮箱、垃圾桶完好,垃圾车车容整洁,密闭运输。 2、加强环境卫生日常考核 为了更有效的加强环境卫生日常监管,由区政府组织区爱卫、市政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日常检查考核组,特邀区宣传部及有关新闻媒体单位参加考核。每月进行抽检和统检。同时,在考核专业环卫单位的基础上增加对城中村、城市周边村的全面考核。强化责任制的落实,并配套出台南郊区环境卫生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真正落实绩效奖惩。 3、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按照“三包”责任书的要求,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必须在自已的责任地段内实现“六无”即无积存垃圾、无积水积雪、无乱贴、无乱停乱放、无乱摆卖、无花草树木被毁。 4、规范垃圾市场 目前,我区乃至我市仍无垃圾无害化处理手段,污染相当严重,因此要重点采取三条措施: 一是从源头上治理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废渣、粪便污水。要把好收集关,任何单位和个人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按规定进行清运处置。二是从运输环节上把关,防止运输车辆随意倾倒和沿路抛洒。严格按照大同市人民政府同政办[2006]第6号《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及其车辆资审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三是合理规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废渣倾倒场所,严禁随地倾倒,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加大公共卫生管理 加强对废旧物品收购的管理,严禁在主要干道居民生活集中的地方设立收购站(点)。门面装修、起造房屋一律围场施工,道路两侧严禁屠宰畜禽。对道边洗浴、洗车行业行、污水排放从来严管理。城中村严禁饲养牲畜,违者一律处罚。 6、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建立科学有效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是此项工作长治久安的根本解决办法,具体做法是: 机制一(适用于十七个城中村): ①、财力、物力的集中使用 对城中村及城市周边村环境卫生工作进行量化、分解、核定之后做为环境卫生经费投入的依据。 ②、资金来源 依照核定标准,由市财政列支100万元,区财政列支100万元,其余不足部分由各乡(镇)(村)筹集。 ③、资金使用 所列专项资金由区爱卫会统一使用。具体方法:向社会公开招标,有资质、有能力的专业清扫队伍、清运队伍均可投标。十七个城中村的清扫、清运、保洁全部交付中标专业队伍。爱卫办与中标队伍签订承包合同,并负责日常管理。 ④、监督考核与奖罚办法 爱卫办负责制订城中村卫生标准,并负责组织监督考核人员每月对十七个城中村的卫生制度进行检查评比,评比采用百分制考核方法。98分以上者属全优工程,爱卫办将根据协议如数给付其经费。低于98分者,扣除其经费的10%,以此类推,每低2分增扣10%,连续2次评比打分低于90分,爱卫办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另行招标专业队伍。 机制二(适用于三十二个城市周边村): ①、实行环境卫生一票否决制,对所涉各乡(镇)检查评比中,每年累计两次考核倒数第一的乡(镇)的主要领导给予黄牌警告。一年之内不得升迁,不得调动,不得评选任何先进。对村级主要干部,一年内有两次考核位列倒数第一就可给予免职处分。 ②、建立经济奖、惩、补制度,用经济杠杆调动各方积极性。具体做法是:全区以乡为单位,按每村贰万元收取环境卫生奖、惩、补资金;其中30%返回乡(镇)做为乡(镇)的奖、惩、补专项资金;70%留在区里做为全区奖、惩、补资金,对部分没有能力支付的乡(镇),区财政应进行补贴。 ③、资金用途用方法 用途1:处罚基金,将基金的50%作为环境卫生质量保证金,由区、乡两级按照卫生标准进行考核,采取每月定期一次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一项内容不达标者扣除质量保证金的50%,直至扣除完毕。全年检查均达标者,返回质量保证金。 用途2:奖励基金,将基金中的20%,用于奖励个人和集体对年终考核完全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三十二个城市周边村中排名前十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用途3:补贴基金,将基金的10%,用于对工作认真负责,目标任务完成良好,但集体经济薄弱的村进行补贴。 用途4:用于集中整治和硬件建设,将基金中的20%,做为集中整治基金,一是用于责任区划分不明确的地段的治理;二是用于集中整治;三是用于城市周边村硬件建设,如修下水设施,建设垃圾点(箱)等。 此项整治组织、考核、监管责任单位为区爱卫办。实施单位为区环卫处、马军营乡、新旺乡、水泊寺乡。 (三)整顿交通程序 一些重要地段,如:五一街中心地带,云中商城万寿路口,交通秩序混乱、机动车乱停乱放、残三轮车无证和非法营运、畜力车、农用车违禁行驶,中巴车乱停乱放、野蛮载客,都严重影响着道路交通的畅通,必须依法综合整治。 整治措施: (1)公安交警支队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市重点路段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集中清理整顿二、三轮摩托车专项整顿”,“大货车、农用车闯禁令违法行为专项整顿”,以及即将开展的“重型汽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同解决我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紧密结合起来,因地制宜,确定重点,切实加大整治力度。 (2)全体民警特别是各环节负责人,要采取有力措施集中精力、集中警力,加大执法力度,对那些严重扰乱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从严管理,依法处罚。并且要把各项工作分解量化到每个领导、每个民警头上,做到明确责任,各司其职。 (3)要根据道路交通流量合理安排警力,建立以巡逻为主要手段的勤务方法,对驾驶无牌无证,挪套号牌的机动车的,要依法查扣车辆和处罚。驾驶报废机动车的依法吊销驾照,收缴并强制报废车辆。 此项整顿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全面负责。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领导,区政府成立南郊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组,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工作。 为了加强这次综合整治的督查、监督、宣传力度领导组下设两个组: 1、督查验收组 整治期间由区爱卫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将以大同市南郊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领导组办公室的名义,对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整顿力度大、效果好的单位,区政府拿出一定的资金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奖励。对整顿不力和没有按照要求完成整顿任务的单位,对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按照行政问责制进行戒勉话。 2、新闻宣传监督组 由区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各新闻单位参加,加大宣传力度,并邀请市日报及晚报记者参加,进行舆论监督。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广泛深入的“爱我家园”宣传教育。以期提高民众素质,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市民参与改造我们人居环境的行动中来。 以上两个组将对这次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全过程实施督促、检查、验收、宣传、报道。以扩大影响,推动工作,同时对个别组织不力,消极应付。刁难设障的行为予以批评曝光,引导和积聚社会视向,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局面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圆满成效。
二○○八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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